校字〔2016〕10号关于赖英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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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:2016-09-06 15:00

校字〔2016〕10号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签发人:赖敏慧

关于赖英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

通  知

各处(室)、专业组:

自我校升格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以来,学校办学规模不断壮大,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班子队伍的建设,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水平,根据学校实际情况,经校长办公会提名,报董事长批准,现就赖英明等同志职务任免事宜通知如下:

聘任赖英明同志为副校长(兼招生办主任);

聘任肖建平同志为副校长(兼就业处主任);

聘任王东同志为校长助理(副校长级),免去其办公室主任职务;

以上职务任免自2016年9月1日起执行,聘用人员考核试用期为壹年。

(此页无正文)

一六年九月五日  

主题词: 赖英明等同志  职务任免  通知

抄报:学校董事会

信丰中等专业学校办公室              2016年9月5日印发

共印10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