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字〔2016〕10号 签发人:赖敏慧
关于赖英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
通 知
各处(室)、专业组:
自我校升格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以来,学校办学规模不断壮大,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班子队伍的建设,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水平,根据学校实际情况,经校长办公会提名,报董事长批准,现就赖英明等同志职务任免事宜通知如下:
聘任赖英明同志为副校长(兼招生办主任);
聘任肖建平同志为副校长(兼就业处主任);
聘任王东同志为校长助理(副校长级),免去其办公室主任职务;
以上职务任免自2016年9月1日起执行,聘用人员考核试用期为壹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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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〇一六年九月五日
主题词: 赖英明等同志 职务任免 通知
抄报:学校董事会
信丰中等专业学校办公室 2016年9月5日印发
共印10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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