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字〔2017〕05号关于表彰2016——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师先进个人的决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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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:2017-02-22 21:43

关于表彰2016——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

教师先进个人的决定

各处(室)、专业组:

我校在市、县各级政府及教育主管单位的正确领导下,圆满完成了2016——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的工作任务,为我校2017年度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发展基础。一学期来,全校教职员工坚持育人为本,德育为先,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中职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新规律,不断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,涌现出一批师德高尚、师能精良、爱岗敬业,甘于奉献的优秀教师。为表彰先进,树立典型,根据上学期绩勤考核、招生、稳生、组织学生参赛、班主任日常工作量化考核、学生顶岗实习、校企合作等各项考核情况,经校委会研究讨论决定,特授予谷义洪等19位同志优秀先进个人称号,现将具体表彰名单公布如下:

一、优秀班主任(7人):

谷义洪、肖雅晴、施爱君、冼梓扬、胡幼平、唐小红、李  静

二、优秀教师(12人):

李秀玉、王志刚、刘长生、刘  斌、王  英、郭  祯、

衷诚发、施新姣、孙春梅、俞永姣、康秀英、李爱莲

希望受表彰的同志在今后的工作中,戒骄戒躁,再接再厉,锐意改革,进一步发挥表率作用。希望全校广大教职员工要以先进为榜样,发扬爱岗敬业,踏实勤勉,奋勇争先的工作作风,进一步秉承“立德精技、求实创新”的校训,努力开创学校工作的新局面,为建设国家改革示范万人职校做出更大的新的贡献!

一七年二月八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