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丰县教育扶贫学生资助政策
三、普通高中教育资助
3、对当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(含独立学院、民办高校和高职院校)的江西籍家庭经济困难考生(包括社会考生)给予每人一次性6000元的政府资助。(三校生高考和单招的贫困学生享受)
4、对当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(含独立学院、民办高校和高职院校)的家庭经济困难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给予新生入学资助,标准是:录取省内院校的每人一次性资助500元,录取省外院校的每人一次性资助1000元。(三校生高考和单招的贫困学生享受)
5、当年考取大学和已在大学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可以向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,解决大学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。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可贷8000元,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可贷12000元。在校期间的助学贷款利息都由国家负担。每年的7月、8月进行受理。(三校生高考和单招的贫困学生享受)
四、中等职业教育资助
资助政策有两项:
1、免学费:全日制正式学籍一、二、三年级在校生中农村(含县镇)学生、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(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)可免学费。必须同时具备“在籍”、“在校”两项条件。其中:普通中专学生按物价部门批准的分专业学费标准免学费(农林师范类1600元/生.年、经管类2000元/生.年、工科类2500元/生.年);职业高中(中专)学生按850元/生.年的标准免学费。按学期免学费。
2、国家助学金:全日制正式学籍一、二年级在校生(在籍在校生)中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,每生每年资助标准为2000元。资助金按学期发放。
五、关于学生资助工作中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意见(此项属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,如有变动以具体文件精神为准)
1、关于跨县(市、区)就读学生由哪里资助的问题
市内跨县上学学生由学生学籍所在地落实资助政策;市外、省外上学学生如经核实,学籍所在地没有给予资助的,则在户籍所在地落实资助政策;市外、省外学生来我市就读的建档立卡学生在学籍所在地落实资助政策。
2、关于春季分流到中职学校的初三学生如何资助的问题
春季分流到中职学校的初三学生,如在原初中学校是符合资助条件的寄宿生,则按照“学年评定,学期发放”的原则,由原就读的初中学校发放春季学期寄宿生生活补助,建档立卡学生和城镇贫困家庭学生必须执行提标政策。
3、关于普通高中借读生如何资助的问题
普通高中贫困学生在录取学校办理了报到手续、录取学校为其办理了学籍后又借读到其他学校的,由学籍所在学校为其建立贫困学生档案库并开展资助工作,要确保建档立卡学生和城镇贫困家庭学生全覆盖。
4、关于未办理学籍的普通高中贫困学生如何资助的问题
对于部分普通高中学校(含民办高中)违规招收的低于市、县(区)划定的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,市教育局已发文明确,一律不予办理学籍。因此,其中的贫困学生不能按现行政策给予资助,对其扶持和帮助,应由就读学?;蚓投裂U∩缁崃α渴凳?。
5、根据《关于界定新增建档立卡学生识别和资助时间的通知》(赣市教助字[2019]1号)文件精神要求,从2019年起,教育部门每月2月、8月(即寒、暑假期间)从扶贫部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获取学龄人口信息,通过比对确定建档立卡学生,分别作为当年春季学期、秋季学期资助对象。根据《关于印发<江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>的通知》(赣市教助字〔2019〕17 号)要求,建档立卡等7类贫困家庭学生由扶贫、民政、残联、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提供数据为准,经教育部门比对确认名单后返回学校公示。依据《关于简化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工作流程的通知》(赣教助字【2018】16号)文件要求,简化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流程。
咨询电话:0797-3333156
信丰县教育体育局
2019年8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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