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教职成字〔2016〕32号)关于认真做好中高职对接培养学生转段工作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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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时间:2020-05-08 11:03

关于认真做好中高职对接培养学生转段

工作的通知

(教职成字〔2016〕32号)

各高职院校、各参与试点的中职学校、各设区市教育局:

自2013年起,我省启动了“3+2”中高职对接培养改革试点,当年,有21所高职院校和55所中职学校参与了第一批试点项目。今年秋季,第一批试点项目招收的学生需转段到高职院校进行接续培养。为稳妥做好对接培养转段工作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要高度重视学生转段工作。学生转段是中高职对接培养试点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,是从中职教育过渡到高职教育的一个关键起点。各试点院校都要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这项工作,加强与所对接院校的沟通和协调,确保学生顺利转段。

二、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。转段工作严格按照《江西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中高职教育对接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》(赣教发[2013]8号)、《关于做好中高职对接培养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》(赣教规划字[2013]64号)等文件精神办理,中高职对接培养学生需全部转段到高职院校继续学习,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学生继续留在中职学校接受高职教育。

三、要稳妥进行操作。(一)转段前,各试点院校要对学生进行非选拔性的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的考核。高职院校根据考核情况科学合理安排教育教学工作,确保人才培养质量。(二)切实做好学生转段录取工作。录取数据由高职院校报省考试院中招处。需提供以下材料:1、省教育厅批准对接培养试点的文件。2、经试点双方院校盖章认可,省教育考试院或设区市教育局备注为“中高职对接培养”的录取学生名单,录取名单须与报省教育厅备案的名单一致。转段录取工作请于9月19日~9月23日到省考试院中招处办理。联系人:甘鹏,电话:0791-86765502。(三)通过专业知识和技能考核,且已被录取的学生,其学籍由高职院校通过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(www.chsi.com.cn)进行注册。若有疑问,请联系省教育厅高教处。联系人:季馨怿,电话:0791-86765177。

转段工作结束后,各试点院校要对转段工作进行认真总结。总结报告请于10月30日前报省教育厅职成处。联系人:姜燕,电话:86765155,邮箱:31776404@qq.com。





江西省教育厅   

2016年9月9日